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。
(1)评估导向的变化:强调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。
(2)评估内涵的变化: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,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。
(3)评估类型的变化:采取柔性分类方法,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指标体系供高校自主选择。
(4)评估方法的变化:采取线上与入校“一体化”评估、定性与定量结合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,为学校诊断把脉。
(5)评估功能的变化: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,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。
(1)全面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任务。
(2)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。
(3)切实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。
(4)顺应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。
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、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、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决破除“五唯”顽瘴痼疾,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,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。
推进评估分类,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,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、自省、自律、自查、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,建立健全中国特色、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引导高校内涵发展、特色发展、创新发展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(1)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》,2020年2月;
(2)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,2020年10月;
(3)教育部关于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的通知(教督〔2021〕1号);
(4)《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1〕55号)。
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。
新一轮审核评估提供两类四种“评估方案”,引导高校自主分类,科学合理定位,量身定制适合自己的尺子量自己。
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、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,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,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。
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,具体分为三种: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,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;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,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;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,首次参加审核评估、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。